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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面以及其中提及的文件包含我方的相关信息,以及在我方网站(以下简称“本网站”)上向您销售任何产品(以下称“产品”)的法律条款和条件(以下简称“本条款”)。本条款适用于我方彼此双方所订立的任何产品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请在本网站购买任何产品之前,仔细阅读并确保已理解本条款。
购买我方的任何产品,即表明您已年满18周岁,并同意接受本条款和其中提及的其他文件的约束。请打印本条款的副本,以备将来参考之用。
我方会根据本条款第6条所述,不时对本条款进行修改。每次您从我方的网站订购产品时,该订单将受当时适用的条款约束。
此页(以及我们在页面中所引用的文档)会向您告知关于我们的信息,以及我们在我们网站( 网站)上向您销售任何产品(产品)的法律条款和条件(条款)。这些条款适用于我们彼此双方所订立的任何产品销售合同(合同)。请仔细阅读这些条款,并确保您在我们网站订购任何产品之前已理解这些条款。
订购我们的任何产品,即表示您承认您已年满18岁,并同意接受这些条款和条款内提及的其他文件的约束。请打印此份条款的副本,以备将来参考使用。
我们会根据第6条中所述,不时对条款进行修改。每次您从网站上订购产品时,请查看这些条款,以确保了解当时适用的相应条款。
我们为TAG HEUER(LVMH SWISS MANUFACTURES SA 旗下分公司),公司在瑞士纳沙泰尔注册,商业与公司注册编号为 CHE-481.404.745,总部设在瑞士拉绍德封(2300 La Chaux-de-Fonds),Louis-Joseph Chevrolet大街6A号。(以下称“我们”)。我们运营网站的网址为 www.tagheuer.com/eu-au.
2.1.我们网站上对于产品的描述仅为近似,且产品图片仅用于说明目的。尽管我们会不遗余力在我们的网站上尽可能准确地描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尺码、重量、容量和尺寸),并准确显示颜色,但任何描述仅为近似,我们不能保证我们网站上显示的颜色能够精准反映产品的颜色。
2.2.产品的包装也可能与我们网站上图片中显示的包装有所不同。
2.3.我们网站上显示的所有产品均视情况而定。如果您所订购的产品无货,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尽快通知您。如果您所订购的产品不可用,我们将不处理您的订单。
3.1.我们会根据隐私政策中列出的目的使用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该隐私政策的访问地址为:[超链接]。请仔细阅读,其中包含适用于您的重要条款。
4.1.作为消费者,对于我们在网站上向您所销售的产品具有缺陷或不符合描述,您享有与其相关的合法权利。此条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会对您的合法权利造成影响。
5.1.我们的订购流程允许您在向我们提交订单之前检查并修改任何错误。请在提交之前,仔细阅读并检查您的订单。如果您提交的订单有误,请尽快通过[电子邮件地址]或拨打[电话号码]与我们取得联系,以便尽快更正错误。我们将尽量更正您所提交的订单中的任何错误,然后再进行处理,但我们无法对此项操作做出保证。
5.2.下单后,您将收到一封来自我们的电子邮件,确认我们已收到您的订单。此订单确认函并不代表我们已接受您的订单。我们将以向您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确认我们已接受您的订单,并确认产品已发货(发货确认)。双方合同仅在我们向您发送发货确认函后形成。
5.3.如果我们无法为您提供产品(例如,由于该产品没有库存、不再可用,或者由于我们网站上的价格错误),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您,且我们不会对您的订单进行处理。如果您已经为产品付款,我们将在向您发送电子邮件通知后的14天内尽快向您全额退款。
6.1.我方可能会不时修改这些条款。在从我们的网站购买每种产品之前,您应仔细阅读这些条款。
6.2.每次您向我们订购产品时,当时有效的条款将适用于双方订立的合同。
6.3.如果我们对这些条款进行了修改,而您已经向我们下达订单,则修改后的条款将不适用于您所下的订单。
7.1.我们希望您对订单完全满意。除以下详述的个别例外情况之外,如果您由于任何原因感到不满意,我们将乐于在原件交付后的30天内接受退货,费用由我们承担。
7.2.如需退货,请按照包裹中所附的退货流程或通过此链接[退货页面链接]进行退货。
7.3.请注意:必须在收到订单后30天内开始退货授权,并在发出退货授权后10天内退回产品。除此之外,所有产品必须附有原始收据,以未使用状态和全新状态退还,且所有原始运输和产品包装、保护性材料和标签须俱在。
7.4.如果产品有磨损迹象,或已经使用,或以任何方式改变其原始状态,或已超过10天的退货授权,对于此类退货,我们概不接受。
7.5.个性化产品视为最终销售,不予退换或退款。
7.6.对于根据您的要求对腕表表链的调整,必须由我们或TAG Heuer(泰格豪雅)授权零售商进行,并且应将其与配送时所有的原始链节一起退还。
7.7 我们的商品和服务附带担保,且不能排除在“澳大利亚消费者法”之外。若服务出现重大问题,您有权:
您还有权选择对出现重大问题的商品进行退款或更换。如果商品或服务的问题并非重大问题,则您有权在合理的时间内对问题予以解决。若问题为得到解决,则您有权对商品退款,取消服务合同,并就任何未使用部分获得退款。您还有权因商品或服务问题,对任何其他合理且可预见的损失或伤害获得补偿。
8.1.我们不向客户收取运输和处理费用。通常,我们会选择可靠的承运方发送所有商品。在您收到发货确认函之后,根据配送国家/地区,产品将在3到14天内交货。
8.2.请参阅我们的承运方提供的配送确认电子邮件,以了解准确的详细信息和包裹跟踪编号。
8.3.对于总额超过5万瑞士法郎的订单,TAG Heuer(泰格豪雅)客户服务代表将与您联系以安排配送。
8.4.请注意,根据您所在国家/地区的海关要求,产品可能会延迟交货。
8.5.请注意,产品可能需要支付当地海关费用。
9.1.在我们的网站上将不时对产品价格进行报价。请参阅条款9.4,了解关于我们网站上价格错误的相关信息。
9.2.我们产品的价格可能会不时变动。我们网站上产品价格的任何变动都不会对我们已向您发送发货确认函的任何产品订单造成影响。
9.3.产品的价格包括当时适用于瑞士现行适用税率的增值税(如适用)。但是,如果增值税税率在您的订购日期和交货日期之间发生变化,除非您已在增值税变动生效之前全额支付了产品价格,否则我们将对您所支付的增值税进行调整。
9.4.我们的网站包含大量产品。尽管我们已经竭尽全力,但始终有可能对我们网站上的某些产品产生错误定价。如果定价错误明显无误,并且您能够合理识别,则我们不必以错误(较低)的价格向您提供产品。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将与您取得联系以向您通知该错误,您可以继续选购正确价格的产品或取消订单。在收到您的指示之前,我们不会对您的订单进行处理。如果我们无法使用您在订购过程中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您取得联系,我们将取消订单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您。
10.1.我们网站上的所有价格均为瑞士法郎。
10.2.您只能使用借记卡或信用卡支付产品。您同意通过信用卡或借记卡,或通过我们接受的其他付款方式全额支付网上订单。若购物金额超过1000澳大利亚元(AUD),我们可能会要求您提供您的信用卡副本,以及带照片的身份证件。
10.3.您在我们网站上所购买的某些产品可能会受进行此类购买时向您提供的附加条款的约束。
10.4.如果您没有在支付到期日之前向我们付款,我们可能:
10.5.如果您就所支付的任何款项真诚地提出异议,并在您支付争议款项后立即与我们取得联系,则条款10.4(b)在争议期间不适用。
11.1.如果我们未能遵守此条款,我们将对您因我们违反此条款而在可预见的后果中所遭受的损失或损害负责,但对于任何不可预见的损失或损害,我们概不负责。
11.2.我们所提供地产品仅供家庭和个人使用。您同意不将产品用于任何商业、业务或转售目的,并且对于任何利润损失、商业损失、业务中断或商业机会损失,我们概不负责。
11.3.在任何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疏忽所致的情形下,我们、任何与我们相关联的企业,或任何董事、管理人员、雇员、股东、代理或内容或服务的提供方(统称为"受保护实体"),均不对任何由与产品直接或间接相关产生的任何间接、特殊、附带、后果性、惩戒性或惩罚性损害负有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受保护实体对因这些条款或订购任何产品引起的所有损害、损失和诉讼因由(无论是合同规定还是侵权,包括但不限于疏忽或其他原因)而应承担的全部赔偿总计不应超过您通过我们的网站购买产品而支付给我们的金额。
11.4.我们不以任何方式排除或限制我们对下述方面所负责任:
12.1.对于因超出我们合理控制范围的行为或事件(“超出我们控制的事件”)而导致的我们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我们在合同下的任何义务,我们概不负责。
12.2.如果发生了超出我们控制的事件而影响我们在合同下对义务的履行,则:
13.1.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对通过网站订购或由网站提供的任何产品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或陈述,且特此声明,在此放弃在产品文献、常见问题文件和网站上其他文件,或与我们或我们的代理方相关的文件中做出的所有保证和陈述。
13.2.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任何通过网站订购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均由我们按“原样”提供,但上述免责声明不适用于我们配送给您的包装中包含我们或产品适用制造商提供的任何产品保证,如本网站上具体描述,或您与我们或我们的许可方或供应商之间单独订立的书面协议中另有具体规定。
14.1.在这些条款中,提及“书面”时,亦包括电子邮件。
14.2.出于任何原因,您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14.3.如果我们需要与您取得联系或对您进行书面通知,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或按照您在订单中向我们提供的地址进行预付邮寄。
15.1.智能腕表Trade-In计划(下称“本计划”)由LVMH Swiss Manufactures SA旗下子公司泰格豪雅执行,其注册办事处位于6A rue Louis-Joseph Chevrolet, 2300 La Chaux-de-Fonds, Switzerland(下称“泰格豪雅”或“我方”),所在地为瑞士,自2023年12月11日 (下称“生效日”)起生效,您可选择置换之前任意一代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下称“现有腕表”)获取换新积分,用以购买泰格豪雅最新一代泰格豪雅Connected Calibre E4智能腕表 (下称“新款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本计划受以下条款和条件(“Trade-In条款”)约束。参与本计划即代表您同意遵守下述Trade-In条款。为避免疑议,请注意新计划仅适用于2023年12月11日之后的参与,Trade-In条款不包括泰格豪雅之前实施的任何类似计划的追溯条款。
15.2. 本计划可能在部分泰格豪雅精品店无法提供。 请参阅我们的网页 https://www.tagheuer.com/stores来查找提供本计划的泰格豪雅指定精品店的清单。 于官网购买新款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后,您亦可依据第7款所规定的流程获享本计划的专属礼遇。
15.3. 您的现有腕表如属于符合条件的任意一代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关于符合条件的腕表,敬请查阅本计划网页:https://www.tagheuer.com/gb/en/smartwatches/connected-trade-in.html 或询问泰格豪雅指定精品店客户顾问),在经我们确认为正品,且序列号清晰可读后,即有资格参与本计划。泰格豪雅保留根据腕表状况拒绝特定腕表的权利(特指无法确认腕表为正品的情况)。
15.4. 您可置换现有腕表,获取换新积分(下称“Trade-In积分”),用于购买自本计划生效日起生产的新款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无论您的现有腕表是哪一代(Calibre E1、E2或E3),您的Trade-In积分都是相同的,但可能会有所不同,泰格豪雅有权随时进行单方面的确定和修改。敬请咨询泰格豪雅指定精品店客户顾问,以了解有关Trade-In积分抵扣的最新信息。接受和执行本计划,即置换现有腕表,获取换新积分时,将导致您的现有腕表产权和所有权转移至泰格豪雅, 并且该产权和所有权在本计划下一经转移,将无法在任何情况下再退回给您(请参阅第6款和第七款)。
15.5. 我方或需要并要求您提供与参与本计划相关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将根据我方的隐私政策进行处理,相关信息请参见: https://www.tagheuer.com/privacy-policy.html。
15.6.泰格豪雅指定精品店:如您希望在泰格豪雅指定精品店参与本计划,获享专属礼遇,您须在店内购买新款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同时置换您的现有腕表。您须携带现有腕表,以便我方专业团队确认其是否符合条件,并确定Trade-In积分。完成以上步骤后,如您愿意继续置换,将随即获取Trade-In积分,并用于购买新款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在您折抵Trade-In积分,完成购买新款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后,您的现有腕表产权和所有权将转移至泰格豪雅。参与本计划并提供您的现有腕表,意味着您确保本人是现有腕表唯一的合法拥有者,并且您将赔偿泰格豪雅因以下情况提出的任何索赔:现有腕表未经正式授权;您并非现有腕表的合法拥有者;或您因第三方权利等原因而无权将所有权转移至泰格豪雅。
15.7.泰格豪雅电商网站 :如您希望在我方电商网站购买新款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后参与本计划,您必须先完成新款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的购买。然后,您需在交付新款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后的三十(30)个日历日内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团队,以启动Trade-In流程。我方客户服务团队将为您提供(1)对您现有腕表的资格进行初步评估的说明(请注意,您也可在购买全新泰格豪雅Connected腕表前联系我方客户服务团队进行上述初步评估);(2)您寄送现有腕表的操作说明和时间要求(在初始资格评估合格的情况下);以及(3)您寄出现有腕表必须使用的预付费快递单。如您寄出现有腕表时未使用预付费快递单,则将由您承担快递费用。如您在三十(30)个日历日内未联系我方客户服务团队,或未在我方客户服务团队指示的时间内寄送您的现有腕表,则本计划专属礼遇将无法生效,您的现有腕表将不再有资格获取Trade-In积分。
我方客户服务团队将在收到按操作说明寄送的现有腕表后,对其Trade-In积分的资格进行最终确认,并通知您相关结果。完成上述确认后,一旦您购买的新款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结束退货期(参见第13款),您现有腕表的产权和所有权将转让至我方,即第8款所述适用情况。在您购买的新款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结束退货期后,我方将以您购买新款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的相同币种和付款方式,支付与Trade-In积分相对应的金额。如果我方认定您的现有腕表不具备本计划中Trade-In的资格,我方客户服务团队将会通知您,并退还您的现有腕表,费用由我方承担。
15.8. 参与本计划,您理解并同意,一旦您的现有腕表产权和所有权转移至泰格豪雅,泰格豪雅将立即启动对现有腕表的处理流程,且无法恢复。您的现有腕表在向我们完成转移后,您将放弃对其任何及全部权利或所有权,包括收取其价值的权利(如适用),获取Trade-In积分除外。
15.9. 您必须为现有腕表恢复出厂设置,并删除所有个人信息,方可根据第6款或第7款之规定将腕表转交给我方。为继续获享本计划专属礼遇,您确认已进行上述恢复出厂设置操作,并已删除现有腕表中的所有个人信息。如在退回或寄送现有腕表前,有任何个人信息尚未删除,因而信息遭披露或任何其他处理,泰格豪雅概不负责。
15.10. 在参与本计划后购买新款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时,必须使用以下支付方式:主流的借记卡或信用卡、PayPal(仅限在线购买)或在泰格豪雅指定精品店使用电汇(视国家/地区而定)。在法律和内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部分泰格豪雅指定精品店也接受现金付款。其他付款方式【例如泰格豪雅在部分国家/地区为一般购买提供的分期付款方案】不适用本计划下的购买。
15.11. 不可合并多次Trade-In积分用以折抵单次购买新款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
15.12. 退货 – 常规: 参加该计划并不影响客户根据我们第4、7和8款适用的退货政策退回新购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的权利
15.13. 退货 – 线上:对于在我们的网站购买的新款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的退货,我们将根据在线销售条款和条件(请参见 https://www.tagheuer.com/legal/terms.html),以相同的币种和付款方式向您返还新款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的付款金额,并且取消本计划的专属礼遇。如果您在适用的退货期内退回新款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并且已将现有腕表寄送至我方获取Trade-In积分,我方将退还您的现有腕表,费用由我方承担,并撤回Trade-In积分。
15.14. 退货 – 泰格豪雅指定精品店 :在泰格豪雅指定精品店购买的新款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的退货,应遵守购买新款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所在精品店的适用退货政策。 有关任何此类退货政策的更多信息,请咨询泰格豪雅指定精品店的客户顾问。
15.15. 泰格豪雅保留从本计划中排除新款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系列部分特定型号或版本的权利。
15.16. 本计划仅适用于购买新款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作家庭和个人使用的消费者。严禁将通过本计划购买的新款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作转售之用。
15.17. 本计划不可叠加任何其他促销、折扣或优惠,除非相关特惠活动的条款和条件中有明确规定。
15.18. 泰格豪雅有权随时终止、调整或修改本计划,包括Trade-In积分抵扣s、资格标准、Trade-In条件和Trade-In条款。
15.19. 参与本计划的资格和泰格豪雅提供Trade-In积分不得转移给除您(即现有腕表或新款泰格豪雅Connected腕表的所有者)以外的任何人。
15.20. 泰格豪雅有权拒绝或取消您对本计划的参与权,前提是我方认为您出于违法或欺诈目的参与本计划。
15.21. 本Trade-In条款中的各款项均为独立实施。若任何法院或相关当局裁定条款中任意款项为非法或无法执行,其余各款项仍具备完整效力。
15.22. 除Trade-In条款规定之外,泰格豪雅产品的标准销售条款与条件亦会约束您对新款泰格豪雅Connected智能腕表的购买。若Trade-In条款与我们的标准条款与条件存在不一致或有冲突,应以Trade-In条款为准。
15.23. Trade-In条款受瑞士法律 管辖,并且瑞士法院 对与本Trade-In条款有关的任何争议具有专属司法管辖权。
16.1.我们可能会将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给其他组织,但这对此份条款下您的权利或我们的义务不造成任何影响。
16.2.只有经过我方书面同意,您方可将此份条款下您的权利或义务转移给他人。
16.3.此份合同的订立方为你我双方。除非在此条款第15条中明确规定,否则非此合同当事方的任何人均无权执行其中任何条款。对此合同下各方权利的终止、撤销或同意任何变更、放弃或处理,无需经过其他任何人的同意。
16.4.所有条款的各个段落均独立实施。若任何法院或相关当局裁定条款中任意一项非法或不可执行,其余各段落均依旧保持全部效力。
16.5.若我方未能坚持您履行此份条款下的任何义务,或我们未对您行使我们的权利,或我方行动有所延迟,并不意味我方已放弃对您的权利,也不代表您不必遵守相应义务。若我方确实放弃追究您的违约行为,我方将仅以书面方式进行,且任何书面形式的放弃并不意味自动放弃追究您之后的任何违约行为。
16.6.上述条款受瑞士法律管辖。这表示通过我们网站购买产品的合同以及因合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包括非合同争议或索赔)均受瑞士法律管辖。我们彼此双方皆同意瑞士法院将拥有专属管辖权。